蕃茄又名 " 西紅柿 "
最初生長在美洲秘魯.墨西哥的森林中 被人们當成有毒的果子
稱為 < 狼桃 > 緊管它色澤鮮艷 但沒有人敢品嚐它的美味


在16世紀中葉 一位公爵把它帶回英國 做為稀有贈品
獻給情人伊麗莎白女王 從此歐洲人就把蕃茄稱為 << 愛情的蘋果 >>
並大量栽種在花園裡 做為一種珍貴的觀賞植物


到了18世紀 有一位法國畫家 冒著中毒的危險吃了幾口
酸甜可口的味道讓他讚不絕口 經他宣傳 吃蕃茄的人才逐漸多了起來


蕃茄不僅美味 而且還具有藥用價值 蕃茄性甘.酸.微寒
具有止渴生津.健胃消食.涼血平肝.清熱解毒.降低血壓之功效
每天食用1至2ㄍ蕃茄 能滿足人體一天所需的維生素.礦物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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